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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扎实开展2015年部门决算批复和公开工作

发布时间:2016-08-22 16:28 作者:

为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增强预算执行的透明度和约束力,促进预算单位强化财务管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岚皋县财政局积极安排部署,扎实开展2015年部门决算批复和公开工作。

一是明确时限要求。严格按照《预算法》关于决算批复和公开的时限规定,县财政局确保在人大常委会批准财政决算20日内公开2015年度财政决算报告、相关报表以及“三公”经费决算执行情况等重要事项。根据人大批复的财政决算内容,确保按时完成部门决算批复工作。同时,要求各部门在财政部门下达决算批复15日内向所属单位批复决算,在20日内向社会公开部门决算。

二是细化公开内容。要求部门决算公开内容为本部门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三公”经费等,支出全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并按规定公开到经济分类科目。“三公”经费情况必须细化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及增减变动情况。县财政局在批复各部门决算时,严格细化到功能支出的项级科目和经济支出分类科目,为单位开展部门决算公开打好基础。

三是规范公开方式。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单位为本部门决算及相关信息公开的主体,必须履行部门决算公开责任和义务,保证公开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主动公开机制,通过政府或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公开部门决算信息,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目前,全县2015年部门决算批复工作已全部结束,部门决算公开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岚皋县财政局 康厚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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