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贯彻落实省市保障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规范村干部补贴的有关要求,岚皋县四举措健全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村级基层组织正常运转,极大地调动了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
一是建立经费保障增长机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年报酬由原来的1.2万元提高到2.4万元,其他村干部报酬由原来的0.96万元/年提高到大村4万元/年、小村2万元/年。村办公经费大村由原来的0.8万元/年提高到2.5万元/年,小村由原来的0.6万元/年提高到2万元/年。标准提高后,全县村级组织运转补助经费1435万元,较上年增加近一倍,并建立正常的增长机制,每三年调整一次,纳入镇级财政体制基数。
二是建立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落实村干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村干部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范畴,对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的村干部,统一办理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保险费用由个人和财政共同负担。每年预算安排在任村干部养老保险补贴、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老党员生活补贴、贫困党员生活救助、村干部免费体检、村干部抚恤金等党内关爱制度专项经费120万元。
三是大力改善村级活动场所。结合镇村综合改革,制定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三年规划,重新设定和整合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统筹安排办公场所功能划分和使用。2016年县财政安排资金200万元,新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10个,改扩建9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逐步实现公房化、标准化、规范化。
四是加强运转经费监督管理。将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村干部补贴落实情况列入镇级年度目标考核,定期组织检查。加强对村办公经费的监督管理,明确办公经费只能用于办公用品费、水电费、宣传资料费、报刊征订费、差旅费等维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所必需的基本开支。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审批制度,实行“村财镇管村使用”,并按照“村务公开”的要求,定期公示村级办公经费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