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12月16日政府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巡视组对镇村财务工作提出的相关要求,我区及时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副区长李森文任组长,副区长田刚同志任副组长,区农业、民政、财政、林业、水利、审计、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镇村财务治理和规范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经区政府研究同意,于12月18日制定了《汉滨区镇村财务专项治理暨规范村务公开工作方案》(汉政办发[2015]152号),印发到各镇(办事处)及各工作部门。
在《方案》中,成立了由区财政、农业、民政、审计、林业、水利局抽调的科级领导为组长业务骨干为成员的六个工作检查组,对镇村财务专项治理及村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督查。12月22日上午,副区长田刚同志召集检查组全体成员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召开了镇村财务专项治理及村务公开工作检查部署会议,对本次治理检查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并对检查工作提出相关要求,务求达到高度重视、深入排查,源头治理、整改得力、长效规范的治理工作成效。同时,区财政局及时完善了《汉滨区镇村财务管理办法》和《汉滨区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并于12月22日下午,召开了全区财政所长工作会,传达了区委、区政府领导安排部署的专项治理工作精神,并就如何开展好镇村财务自查自纠及推进全区镇村财务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