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财政绩效考评在预算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职能。根据《宁陕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宁陕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宁政办发〔2015〕25号)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加大审核力度,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自2015年5月成立至今,累计评审各类工程项目101个,评审预算总额29947万元,审减预算总额1898万元,审减率达6%。
一是及时制定评审制度,保证评审工作规范运行。根据县委县政府文件精神以及宁陕县实际情况,制定出了《宁陕县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方案》和《宁陕县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流程》。确保财政投资项目按“程序、公正、客观、实事求是”原则进行评审。
二是严格评审管理,到项目实施地勘察核实。严格执行项目预审,严防“三超一改”(超投资计划,超建设规模,超建设标准,改变资金用途)违规现象发生。对于评审的项目追根溯源,亲临项目实施地,有效遏制了施工单位在项目工程预算中弄虚作假、高估冒算的行为。
三是加强沟通,及时协调。所有项目严格按图纸和预算书施工,确需变更的工作,须严格履行工程变更报批手续。凡建设规模超过原中标价10%以上的,评审中心及时沟通协调建设单位须经县发改部门重新审批,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重新评审,县监察部门重新备案后方可施工。
四是加强评审干部队伍建设。该中心为确保工作高效、廉洁、公正、透明,全体工作首先认真学习专业知识,熟悉评审业务,加大廉洁自律的力度,确保评审不走过场。努力追求真实准确的评审结果,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源头“节流”,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宁陕县财政局 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