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提升基层组织服务群众能力,激励和调动村(社区)干部工作积极性,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已于近日联合下发文件,明确从2016年1月1日起,大幅度提高村干部报酬。
补贴标准提高后,大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补贴标准为每月2200元,小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补贴标准为每月2000元,书记主任“一肩挑”的,大村每月2600元,小村每月2500元。村文书和村级副职月补贴标准按主职的80%核定,村监委会主任月补贴标准按主职的50%核定,组长年补贴标准按1000元+所辖户籍人口数×1元标准核定。
对城关镇10个城市社区中的老城、下菜湾、鲁家台三个社区党支部书记和居委会主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700元,其他7个城市社区党支部书记和居委会主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500元,社区文书和社区副职按主职干部补贴标准的80%核定,“两委”委员补贴标准为每月1500元。社区工作者、大学生村官、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或年满60周岁人员,被依法选举为社区“两委”成员的,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每月1100元,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每月800元,委员每月600元。社区监委会主任月补贴标准按主职的50%核定,组长年补贴标准按1000元+所辖户籍人口数×1元标准核定。
在此基础上,同步提高村(社区)办公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标准。其中村级办公经费,大村按每村每年2.5万元、小村按每村每年2万元核定,其中党建工作经费不少于5000元。城市社区办公经费每年每社区3万元,其中党建工作经费不少于1万元;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每年每社区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