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5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安财监[2015]2号)精神,汉阴县财政局立即进行了研究部署,成立了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从局机关抽调8名干部组成两个检查组,自2015年6月上旬至8月中旬,对汉阴县污水处理厂、团县委、县计生局、平梁初级中学等4个单位实施了重点检查。对各重点检查单位作出了财政检查报告,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意见,要求限期完成整改。截止8月底,各单位已完成整改,检查工作已全部完成。
该县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检查人员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有关要求,切实强化服务意识,寓服务于监督,督促行政企事业规范财务会计管理、强化内部控制和提升管理水平。二是精心培训检查人员。检查前,对检查人员进行执法程序、定性依据、工作底稿制作、检查结论等业务培训,为今年会计监督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三是严格检查要求。采取实地查账的方式,把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与《会计法》执行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小金库”治理等紧密结合起来。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合规,会计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等行为。确保检查工作全面细致,不留死角。四是狠抓督促整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会计基础薄弱、会计核算不规范、固定资产账实账证不符以及内控制度建设不够完善等方面问题,认真进行归类汇总,形成检查报告,并及时向被查单位反馈。要求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并限期完成整改,建立健全内部稽核制度,进一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完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曹德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