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阴县财政局印发了《关于编制2016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标志着全县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全面启动。
汉阴县2016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紧紧围绕《预算法》、《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省市财政部门相关要求开展,主要突出以下特点:
一、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不断提高编制水平。2016年部门预算将严格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编制,各部门基本支出按其经济性质分类,一律编列到款级科目。同时,增加政府采购及资产构建支出预算,凡部门预算资金中涉及货物、工程、服务类采购的,必须列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金额、资金来源等,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和资产配置标准按程序进行审批。严格执行“先有预算,再进行采购”的预算管理制度,不断强化预算法定约束力。
二、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积极保障重点支出。统筹全县财力情况,对人员经费予以足额保障;根据公用分档定额标准,安排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对补助(补贴)到人的民生支出县级配套资金以及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重点项目予以重点保障;继续压缩“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并确保“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预算“零增长”。
三、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政府统筹力度。对部门连续结转两年以上的各类财政资金,由县政府统一收回,县财政统筹安排使用。从2016年起,对部门基本支出当年有结余的,不在结转使用,年底收回县财政统筹安排使用。逐步建立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进一步强化债务管理,防范财政运行风险。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坚持量财办事、量力而行、收支平衡、不列赤字的原则。坚决杜绝无财力、超财力安排的支出,进一步规范部门举债行为,加大违规举债责任追究力度,从严控制债务规模,防范财政风险。
五、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提高预算透明度。进一步加大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力度,严格落实部门预算经县人代会审查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批复到部门,部门15日内批复到所属各单位的时限要求。各部门对所公开的信息进行详细说明,自觉主动接收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打造阳光财政财务。(汉阴县财政局 尹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