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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财政系统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发布时间:2015-04-03 13:56 作者:

为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依法理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全县财政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全面完成,近日,县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与全系统股级以上的领导干部签订了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责任书形式分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局领导及分管领导,第二个层次是乡镇财政所所长,第三个层次是局属各单位股室负责人。共与10名科级以上领导,12个乡镇财政所负责人及22个股室负责人层层签订了43份责任书。

责任书三个层次的内容共23条。主要是落实“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制度,结合财政工作的特点,将业务工作贯穿于执行财政政策法规、狠抓增收节支和推进财政改革之中,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财政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主要责任内容是:在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在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在切实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在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及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在深入推进全体干部廉洁自律及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积极履行本人所负责的年度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中所承担的牵头和参与工作职责上等等。同时该局还印发了《2015年全县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分解一览表》,将各项任务要求落实到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落实到参与单位及责任人,落实到局领导责任人头上。共落实分解工作项目13块,涉及单位26项/单位、责任人32人/项,涉及参与单位170项/单位、责任人46人/项,涉及局领导31人/项。

该责任制的签订落实,有力地加强责任领导对分管股室,系统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的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当好廉洁自律表率,提高财政干部勤政廉政意识。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按职定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有效机制,有力地推动宁陕县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依法理财,深化财政改革和进一步改进机关干部作风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宁陕县财政局 柯桓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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