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白河县财政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严控制“三公支出”。2014年财政安排的三公支出1710万元,同比压减214万元,下降11.1%,连续两年实现“三公经费”下降10%以上的目标。
一是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从2014年开始,该县要求各部门在编制年初预算时,将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金额单独反应填列,财政部门在下达预算指标时,将“三公经费”直接录入到具体项目,从指标、计划、支付、核算等环节全过程监督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二是加强三公经费公务卡结算。将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出国(境)费用率先纳入“白河县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要求各单位发生“三公支出”时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增加单位财务支出的透明度,做到有迹可循。并将三公经费支出及使用公务卡结算情况列入财政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促使各预算单位自觉遵守财经纪律。
三是建立三公经费月报制度。各预算单位自2013年起将“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和单位其他财务收支每月上报县财政局,接受财政部门监督,对当月“三公经费”支出数额较大的单独书面说明情况,从严管制“三公经费”支出。
四是推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根据中省财政部门要求,从2013年起,将县本级一级预算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和单位部门决算数据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通过对外公开的方式,督促单位厉行勤俭节约,努力降低行政成本。(白河县财政局 陈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