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石泉县积极按照“摸清存量、分类处理;上下联动、全面推进;当前立足、着眼长远;多管齐下、惩防并举”原则,由财政部门精心组织、预算单位通力配合,努力确保财政存量资金(以下简称“存量资金”)清查盘活高质量完成。
本次清查主要对各预算单位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这四类财政资金进行清理统计。对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存量资金,将着力收回进行盘活,统筹用于棚户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铁路公路建设、重大水利工程等重点领域。同时建立起定期报告制度和相关管理办法,每季度对存量资金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大督查和问责力度,严格控制新增存量资金。
盘活存量资金,提高使用效益,是创新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处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一环,对稳增长、惠民生、释放积极财政政策具有促进意义。 (石泉县财政局 李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