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汉阴县财政局制定印发了《局机关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作风纪律工作纳入股室目标任务考核中心工作,与目标责任考核奖惩挂钩,占20%比重分值(20分),实行两个“一票否决”制,进一步落实两个主体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在年终考核时,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勤廉承诺书》,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得10分;对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双创”其中一项受到县委县政府对局机关“一票否决”的或干部职工出现违法违规违纪被上级有关执法执纪部门和本局处分的,或被追究党纪政纪及相关法律责任的和违反财政干部“十严禁”、“八不准”规定的,该项考核得零分,并实行“一票否决”。
作风纪律“一票否决”,严格遵守机关学习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按时参加机关学习、会议和各种集体活动,因病因事履行请销假手续,上班期间精力全部投入工作的,纪律作风考核得10分。对违反效能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受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本局通报批评及社会媒体曝光的,或承办的工作落实不力、履职不到位造成较大工作失误,给局机关带来不良影响或造成较严重后果的,该项计零分,并实行“一票否决”。
凡是受到“一票否决”的股室取消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评选资格。通过制度和考核机制的“硬”约束,有效解决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力度不够硬、失之于“软”的问题,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汉阴县财政局 吴亚莉 邬正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