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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强化全县执法机关暂扣资金管理

发布时间:2014-11-17 16:50 作者:

2014年岚皋县财政局为强化全县执收执法机关暂扣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岚皋县执法机关暂扣款管理暂行办法》,在加强公安、法院、检察院收取的押金、保证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同时,与县纪委、监察局配合将县安监局、住建局、经贸局等部门和单位收取的招标款、安全风险保证金等暂扣资金全部纳入了财政专户管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执收执法机关暂扣资金管理,强化了财政监管,杜绝了单位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截止10月底,全县纳入财政暂扣款专户单位9户,累计收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72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2%。[刘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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