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安康市财政局 > 安康市财政局 > 区县财政 > 正文内容

平利财政推进五项改革

发布时间:2014-03-03 08:02 作者:


2014年,平利将稳步推进各项财政制度改革,提高管理实效。一是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加大预算细化力度,提高预算到位率。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继续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完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实现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逐步纳入全口径预算,强化借、用、还的责任,切实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二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改革。牢固树立勤俭节约意识,认真落实八项规定,深入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公用经费预算标准,健全“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制度,严禁配备高档豪华办公设施,严禁公用经费超支。三是加大政府采购改革力度。坚持政府采购预算和审批制度,以强化民生领域工程类采购为突破口,重点抓好对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公共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等工程项目的采购程序控制,对财政投资项目有序实现政府采购监管,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建立政府采购管理的长效机制。同时,根据省市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建设情况,适时启动县级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四是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以预算绩效管理为重点,完善项目库系统,并逐步将部门预算、指标管理、国库支付、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监督检查等纳入项目库管理系统,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加强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加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分类清理力度。五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全面推开镇级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有序扩大国库集中支付实施范围,提高财政直接支付比重,加强财政授权支付动态监管。稳步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扩面工作,缩减公务支出的现金流量规模,扩大财政资金使用动态监控范围。(平利县财政局朱玺 刘鹏 供稿)

打印此页关闭页面
版权所有:安康市财政局  地址:安康市大桥南路17号  网站标识码:6109000021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0013850号  陕公安备 61090202000073号
电话:0915321395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