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就业困难人员首次创业可获2000元补贴
今年,石泉县制定出台了《一次性创业补贴实施办法》;凡是当年首次自主创业的八类就业困难人员,均可获得2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该办法规定,八类就业困难人员包括: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失去土地且已办理失业登记的被征地农民;失业的残疾人;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军人和军烈属;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对上述八类就业困难人员当年首次自主创业的,在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执照后,正常生产经营3个月以上,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可提出申请,每人均可获得一次性2000元的创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