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四个 “宪法宣传周”。为大力弘扬宪法理念,维护宪法权威,增强法治观念,市县财政部门认真开展“宪法宣传周”普法宣传活动。
12月3日下午,安康市财政局党组成员、非税收入经办处处长曹朝阳带领市财政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及法治联络员、汉滨区财政局有关负责人在金州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宣传台、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单,答疑解惑等形式宣传宪法及财政法律法规。
市县区财政部门联动,汉阴、平利、旬阳等市县财政局也分别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按照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积极宣传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监督等法律法规,通过普法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对财政工作的知晓度和支持度,为建设高质量财政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