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安康市财政局 > 安康市财政局 > 区县财政 > 正文内容

宁陕县财政局扎实开展 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

发布时间:2021-12-03 15:07 作者:黄长征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是深化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推动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加强政府采购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

宁陕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采购监督评价工作由县财政局统一组织实施,经过几天的实地检查,我们对5家公司2020年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每个公司随机抽取5个项目进行了认真检查,

2021年我局监督评价工作主要特点,根据各被监督单位在陕西政府采购网公告的项目信息,结合采购预算、组织形式等因素随机抽取监督检查项目(每个代理机构5个项目)、监督评价结果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评价工作依据《2021 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业绩与人员情况、管理情况、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4个指标进行分别评价。

主要做法如下:一是提高站位,科学部署。以依法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目标,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宁陕县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向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印发《宁陕县关于开展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宁财办采管[2021]8号),明确监督评价的范围为本地代理政府采购项目的机构,内容涵盖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要求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先自查后抽查。主要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保证金、评审过程、中标成交、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10 个方面。二是强化措施,规范实施。精心组织强化措施,依法行政公正廉洁。成立了监督评价工作组,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局采购管理股组织实施,局监督检查股为成员参加,采取书面审查、实地查看、重点抽查等形式,依法依规有序规范开展工作。三是积极推进,高效完成。高质量按时完成了5个政府采购代理机构、5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随机抽查。整体来看,代理机构业务水平有所提升,专业性作用逐步发挥,但仍存在问题有待改进。

    将检查出的采购文件编制不规范、委托协议签订不完善、开评标环节录音录像不全、公告发布和保证金退还逾期、专家打分不合规等涉及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专家各方面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分析强调问题所在现场纠正整改,达到以检查促规范执业行为。

打印此页关闭页面
版权所有:安康市财政局  地址:安康市大桥南路17号  网站标识码:6109000021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0013850号  陕公安备 61090202000073号
电话:0915321395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