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采购项目意向公开工作部署安排,认真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5号)和安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安财采管〔2021〕13号)文件精神,我县印发了汉阴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汉财采管〔2021〕19号),县级各预算单位自2022年1月1日开始全面实行意向公开工作。
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是由财政部统一要求,除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电子卖场等小额采购项目和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外,按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涉密项目除外),其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推进意向公开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和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的重要举措,便于供应商提前知晓采购内容并做出相应准备,加快采购流程和提高采购信息的透明性,防范和抑制政府采购领域腐败的发生。
为便于各预算单位做好2022年采购项目在陕西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备案的有效衔接,保证各预算单位有效推进采购项目实施,经研究决定,我县各预算单位于2021年12月1日起全部提前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做到先做先会先适用,积极响应中省市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县政府采购的透明性、公平性和高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