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上,依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探索出了 “七机制”管理模式,收效匪浅。
1、项目公示制。按照村务公开的要求,对项目投资和资金使用情况全面进行了公示。
2、项目审批制。严格执行村申请、镇审核、县综改办审查、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程序,杜绝了盲目建设。
3、项目建设责任制。村委会作为发包方与中标单位签订了合同,村委会对项目实施进度、质量负总责。
4、项目竣工验收制。村上成立项目验收小组,对项目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并组织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表,验收表作为资金拨付的主要依据。
5、项目管理跟踪制。在项目管理上,对照项目规划、项目库建设、项目申报、项目审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工程决算、档案管理八个方面进行全程跟踪管理。
6、执行资金报账制。设立了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报账专户”,由各涉及项目的村凭手续完备的“一事一议项目资金报账申请单”直接到乡(镇)财政所报审账务。
7、建立健全了监督检查机制。县、乡(镇)财政综改部门建立健全了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和不定期地对财政奖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到位。重点检查有无虚报、套取、截留和挪用等问题;是否存在没有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虚列项目套取奖补资金的行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是否符合适用范围;村民出资投劳是否自愿;一事一议和财政奖补工作程序是否规范;一事一议所筹资金、劳务和奖补资金的管理使用是否公开透明、张榜公示;有无截留挪用等。
自2010年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来,全县实施的175个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全部完工。修复及新建道路199条957.5公里;新建桥梁5座、桥涵126个;修复及新建小型水利68处、堰渠28340米、防护堤4000米、灌溉农田3322亩;修复及新建人畜饮水122处、水塔83个、铺设管道145.9千米、解决了13364人和19216头生畜饮水问题。实际筹资筹劳4119.25万元,其中,筹资20.05万人,筹集资金1397.97万元,筹劳44.28万个,筹劳折资2701.38万元,财政奖补资金1964.11万元,其他投入404.61万元,受益人口15.32万人。建设工程质量良好,资金使用安全到位,群众十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