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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坪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打造民心工程

发布时间:2013-09-11 00:00 作者:

点亮门前灯  照暖群众心

——镇坪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打造民心工程

 

        今年,镇坪县财政局综改办,按照县委、县政府《印发村级公益事业惠民工程2013年十项建设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运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紧紧围绕“点亮门前灯,照暖群众心”项目建设工程,以陕南移民搬迁,扶贫开发和村庄综合治理为契机,因势利导、突出重点、展现特色、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以村容美、庭院美、乡风美、生活美,人与自然和谐、经济与社会和谐、干部与群众关系和谐为要求,选择基础好,人口聚集度高的村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光照适宜、经济耐用”标准,在村庄主干道、村庄内公园、公共广场、室外文体活动中心规划布置安装路灯,实现村庄美化、亮化的目标。

       具体做法是:

        一是领导重视,责任到位。局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细化工作任务,积极筹措项目资金,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组,全面负责项目的实施。

       二是监管到位。按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整个亮化工程的监管,不定期对实施项目情况进行抽验,确保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切实把这项惠民工程建成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三是资金到位。2013年,县委、县政府确定在9镇18个示范村中安装路灯473盏,平均每盏6200元,预计总投资292万元。局领导在我县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想办法,跑项目,调配捆绑各项支农资金,组织专人同镇村干部一起对此项工程进行实地勘察,精心测算,达到降低成本,安装合理的效果。截止2013年7月26日,全县9个镇涉及34个行政村,10个集中安置惠民点实施了亮化工程,安装路灯552盏,投资金额273万元,受益人口3万余人。比原预算节约资金19万元。

        四是确保工程质量到位。为确保工程质量,县财政局综改办,要求各镇与施工方签订了《镇坪县村级公益事业惠民工程点亮门前灯项目合同书》,工程结算方式严格按照《合同书》之规定办理。目前,全县点亮门前灯项目工程已安装完毕,提前5个月完成县上下达的预计任务。我局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合同书》对此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镇坪县综改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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