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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财政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发布时间:2011-07-25 00:00 作者:

为了充分发挥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在保障村级基层组织正常运转的积极作用,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制度,制定印发了《汉滨区村级转移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村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不断规范资金管理主体、管理程序和使用程序,严格村级资金审批制度,并对全区财政体制及区乡运转情况进行了认真调研,进一步加强村财村用乡代管机制,村级支出在乡镇核算中心实行报账制,有效规范了村级资金的规范使用,确保收入支出入账一分不误,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严格实行账务公开,强化资金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了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同时,以确保村集体和村民利益不受侵害为重点,以服务农村经济和新农村建设为目标,坚持村民民主理财和财务中心监督机制相结合,要求乡镇财政所积极组织村级财务人员学习财经纪律和会计知识,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财能力,使村民民主理财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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