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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5 09:26 作者:

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市创建指挥部《关于印发创建省级文明城市2018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创指发〔20182号),已将我局2018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为切实抓好相关工作落实,确保任务全面完成,现将《市财政局2018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并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五城联创”的重要内容,是改善市容环境、提高城市品位的重要载体,对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具有重要意义。2018年是市创建指挥部确定的创文工作 “对标提质年”,是创建关键年,目前我局创建任务已经明确,请各相关科室高度重视,按照职责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全面完成我局承担的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二、规范报送。《市财政局2018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任务清单》分为“网络申报”和“实地考察”两部分,其中“网络申报”主要涉及我局是资金保障方面任务,经与市创文组衔接我局可于2019年元月汇总统一报送。请各职能科室(单位),注意做好平时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于2019110日前将文件原文及500字以内的资料说明(电子版)送局创文办,由局创建办统一扫描制作成PDF文件后报市创建办。报送内容为:预算、决算、资金拨付文件,以及相关政策文件、表格、总结等。

三、严肃纪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文工作,市创建办和市政府督查室将创建工作列入重要督查内容,不定期进行通报,请承担任务的科室(单位)务必认真对待。局党组将对工作推诿拖拉、不作为、不能按要求报送资料,影响单位创建工作的责任科室、责任人进行问责。

   

      安康市财政局 

        2018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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