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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8 09:12 作者: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安康市财政局2018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康市财政局 

         2018326

 

 

安康市财政局

2018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新一轮创建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五城联创、四级同创”工作开展,扎实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使我局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全面达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的《安康中心城市2018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方案》和市爱卫办印发的关于印发《安康市2018年度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按照“局创建办牵头、各相关科室负责、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的工作方针,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原则,采取以环境防制为主的综合防制措施,建立专群结合、群防群治长效管理机制,全方位开展消杀,努力实现局机关“四害”密度控制在不足为害的程度。

二、防制区域

局机关办公区、机关食堂、垃圾桶、卫生间、下水道、花园等。

三、具体安排

(一)准备工作阶段。3月底前,召开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动员会,广泛开展宣传,普及防制知识,提高病媒生物防制专业技能和防制意识。同时联系专业机构,购置消杀药物和器械。

(二)环境治理阶段。春季4月中旬前,结合第30个爱国卫生月和城乡整洁等时机,广泛发动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开展室内外环境治理,清杂去乱,清除垃圾、污物和卫生死角,绿化净化环境、堵洞抹缝等病媒生物滋生场所,并进一步完善机关院内卫生设施和防害设施,为机关院内所有地沟和排水管加装防护网和防护罩,为机关食堂加装隔离门和挡鼠板,使“四害”孳生地得到有效控制,“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内。

(三)药物消杀阶段。4月、9月集中开展消杀活动,与专业消杀公司签订消杀协议,委托专业消杀队伍开展规范化服务,全面提高消杀质量。

(四)监督检查阶段。对消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四、责任分工

局创建办、后勤服务所负责抓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和药物、器械的组织供应;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室内外环境清洁、垃圾清理,及时完善办公区域内卫生设施和防害设施,协助做好“四害”消杀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由局创建办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局机关、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协助配合,把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作为新一轮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抓手,认真抓好抓实。

(二)广泛宣传动员。通过局机关电子显示屏、展板、qq群等多种载体,大力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宣传,普及除害防病知识,增强干部职工参与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加大力度宣传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目的、意义和紧迫性。

(三)科学进行消杀。消杀工作由局创建办统一负责与专业消杀公司联系并签订合同,由消杀公司统一集中施药消杀,局属各单位要落实具体工作人员配合负责本单位室内外消杀工作,确保做到不漏一间房屋、不漏一处环境,使消杀覆盖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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