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4月5日,世界卫生组织世界各国开展健康城市活动的经验,公布了健康城市10项标准:
——为市民提供清洁安全的环境。
——为市民提供可靠和持久的食品、饮水、能源供应,具有有效的清除垃圾系统。
——通过富有活力和创造性的各种经济手段,保证市民在营养、饮水、住房、收入、安全和工作方面的基本要求。
——拥有一个强有力的相互帮助的市民群体,其中各种不同的组织能够为了改善城市健康而协调工作。
——能使其市民一道参与制定涉及他们日常生活、特别是健康和福利的各种政策。
——提供各种娱乐和休闲活动场所,以方便市民之间的沟通和联系。
——保护文化遗产并尊重所有居民(不分其种族或宗教信仰)的各种文化和生活特征。
——把保护健康视为公众决策的组成部分,赋予市民选择有利于健康行为的权利。
——作出不懈努力争取改善健康服务质量,并能使更多市民享受健康服务。
——能使人们更健康长久地生活和少患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