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资金保障
今年以来,紫阳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排部署和政策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过渡期财政政策、资金支持力度总体稳定,稳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强化资金筹集、使用和监管,确保为高质量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严把政策 强力整合
我县被列为国家重点帮扶县,继续严格实行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政策,坚持将一切能整合的资金倾注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上。一是严格对标中央16项、省级6项、市级7项专项资金,将分散在各个渠道、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各个部门的资金实行源头无条件整合,做到全县一盘棋、因需而整合实质性整合,形成了“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资金整合使用格局。2021年元月至11月,全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7326万元,完成计划整合规模127.4%,较上年整合资金46399万元增长2%,其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1630万元(中央19675万元,省级15013万元,市级1832万元,县级5110万元),完成计划整合规模128.6%,较上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867万元增长34.86%,其他涉农整合资金5696万元(中央4579万元,省级1117万元)。二是严格落实“县本级投入不低于上年度规模”要求,积极配套本级衔接资金。2021年,紫阳县财政局在面临“三保”压力巨大、洪涝受灾严重、恢复灾后重建任务艰巨和资金缺口较大的困难下,配套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5110万元,与上年水平持平,占县本级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300的45.22%,确保投入总体稳定,竭力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需求。
聚焦重点 精准投向
在资金投向上,坚持“三个原则”,即安排的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原则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库中选取,不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库以外的项目资金,不安排中省市县规定的“负面清单”中的项目资金,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一是坚持产业项目优先发展,科学精准安排项目。重点保障“三类人员”和脱贫户发展产业和就业。其中投入小额信贷贴息资金1700万元、互助资金占用费300万元、雨露计划短期培训80万元、经营主体贷款贴息750万元、雨露计划中高职学生补助410万元、现代农业园区奖补资金160万元、经营主体联农带农奖补资金2048万元、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2450万元、社区工厂奖补资金1500万元、一次性交通补助860万元、公益岗位补助711万元、“三类人群”发展产业奖补资金200万元等,对“三类人员”和脱贫户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措施,持续保障稳定增收。二是突出重点,优先保障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通过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衔接资金和调整暂缓实施的交通公路安保工程项目资金,截至目前,从涉农整合资金中共安排灾后恢复重建资金7449万元,其中:安排交通基础设施灾后重建项目资金5951万元、农村饮水安全水毁恢复重建项目资金1498万元。
建立机制 从严监管
按照过渡期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要求,紧盯关键环节和重点,建立体制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向管理要绩效,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一是根据中央、省、市精神,结合实际,联合县乡村振兴局等六部门制定出台了《紫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了《紫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划定资金使用红线,夯实资金监管责任。二是修订完善了《紫阳县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管理和扶贫资产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聚焦资金监管,加大涉农资金监督指导。下发《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夯实资金支出的主体责任,成立专项考核组对全县17个镇及县级相关行业部门管理使用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支出及规范管理情况按月开展专项督导考核。印发《2021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考核任务》,将涉农整合资金安排的项目分镇分部门分配到各项目实施单位,并将项目资金支出纳入目标责任考核,确保涉农整合资金支出达到序时进度。联合县乡村振兴局、考核办下发《紫阳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成立四个检查组,对全县使用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的部门和17个镇进行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交办单,要求限时整改,并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赋分。通过建立机制,强化闭环管理,为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