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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6年度中高级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5 07:30 作者:

陕会学字[2016]3号

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有关单位:

为适应会计改革和经济发展要求,全面提升会计人员素质,推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具有较高综合素质的高级会计人才队伍,根据省财政厅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安排,我会联合浙江大学、江西财经大学、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拟举办4期中高级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就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陕西省内各行政、企事业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具有中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及单位会员会计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二、培训内容

1.企业类培训内容涵盖企业管理与管理会计前沿知识、金融市场变化及风险防范、战略决策、内部流程梳理与控制、法律风险防范等。

2.行政事业类培训内容涵盖行政事业单位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解读、内部控制、经济责任审计,管理会计、战略思维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

期数

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

报到时间

报到地点

第一期

5月4日—5月9日

浙江大学

5月4日

东茂宾馆

第二期

5月17日—5月22日

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5月17日

学院培训中心

第三期

9月22日—9月27日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9月22日

学院培训中心

第四期

10月29日—11月3日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10月29日

学院培训中心

具体培训地址(见附件2)。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3500元(含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等),往返交通费自理。学会个人会员、学会会员单位财会人员培训费为3300元/每人。

五、报名缴费

符合条件人员填写《2016年中高级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1),报学会秘书处或发送至学会电子邮箱sxkjxh508@163.com。培训费在陕西会计学会秘书处交纳现金,也可汇款至陕西会计学会。报名确认以缴纳培训费为准。每期开课前1周截至报名或人数报满为止。通过银行缴费请注明参加培训期数、姓名、单位。

户 名:陕西会计学会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账 号:78660188000003875

六、注意事项

1.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财会人员,视同完成2016年度规定的相关科目继续教育学习内容,记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2.报名人员自行前往培训地点,按时报到并遵守培训纪律。

3.如遇特殊情况,日程、课目安排有所调整的,以实际调整或通知为准。

七、联系方式

电话:029-87611735 029-68936258

联系人:潘艳玲 张宇靓

地址:西安市五星街56号陕西会计学会508室

附件:1.2016年中高级财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表

2.培训学校地址及乘车路线

陕西会计学会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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