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8日《人民日报》第四版刊发关于“集中统一管理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的报道。 2018年1月3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文,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的通知。赵俊民市长在报道和文件上两次作出“请市公产局抓好落实”的重要批示。市公产局高度重视,迅速抓好落实,根据赵市长两次重要批示的要求,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市公产局局长尹正涛主持召开会议,市公产局副局长陈绪明和市公产局全体参加会议。尹局长在会议中对如何贯彻落实《办法》,及下一步我市公共资产管理的思路及措施提出四点要求:
一、进一步规范公共资产管理,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等办法,尽快制订出台我市公共资产管理办法,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切实提高公共资产管理科学化、制度化。
二、进一步加强市县区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的学习,努力做到学以致用,融会贯通。同时进一步规范市县区在办公用房管理中的行为,认真贯彻执行中、省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围绕“疏解江南,重心北移”工作要求,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中心城区落实“拆公还公,减容建设”要求,将闲置的公共资产还公于民,切实提高公共资产的使用效率,同时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
四、加大公共资产处置收益,开展办公用房出租清查,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和管理,增加公共资产处置收益,发挥公共资产使用效率。(市公产局 储小兵 王清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