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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集体(公共)资产管理之浅见

发布时间:2014-12-09 09:21 作者:

村级集体(公共)资产是指各村各组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村级所有的村级公共资产。村级集体(公共)资产的来源是由各级政府和各有关行政事业单位以资金、物资材料等形式投入新农村建设形成的(包括捐赠),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包括村部、撤并的村级校舍、村卫生室、图书室、安全饮水工程设施、道路、垃圾车、路灯,水利设施等等,形成这些资产的资金来源渠道广泛,有的村资金量相当大,形成的集体(公共)资产也很可观。

目前,村级集体(公共)资产量大,家底不清,管理混乱。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几次的撤区并乡遗留的资产,还有近年各级各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对新农村建设的大量投入。这些资产数量大,但对这些资产管理却是一个薄弱环节。大量的闲置资产,无账财物脱离了财务监督管,是造成村级集体(公共)资产流失的根本所在,是导致村组干部腐败的物质基础。因此,大力加强对村级集体(公共)资产的管理已迫在眉睫。

一、村级集体(公共)资产管理的现状

(一)随意处置村级(公共)资产。

目前许多村组干部随意处置村级(公共)资产,由于无帐,给村组干部的随意处置资产提供了物质基础。

(二)无账资产就是造成村级集体(公共)资产流失的源头。

迄今为止,以前年度通过各级各部门对新农村建设投入了大量的国家财政资金,形成了相当可观的资产,但由于没有系统的、细致的、连续的管理方法,造成了村级集体(公共)资产家底不清、有些资产无账可查,这些无帐资产就是造成村级集体(公共)资产流失的源头。

(三)缺失有效的监督机制。

村委会是村级集体(公共)财产和财务的管理主体,村监委会是村级集体(公共)财产和财务的监督主体,由于监委会成立时间短、职责还不十分明确,加之需要管理的资产量较大,内容项目繁杂,目前,还无暇顾及对新农村建设所形成资产的系统管理。

二、村级集体(公共)资产管理的对策

参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当遵循的原则:即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这三条原则,对村级集体(公共)资产的管理,应该严格项目竣工(包括捐赠)移交手续,建立村级资产管理台账,实现资产管理三结合。

(一)村级集体(公共)资产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各主管项目实施单位在工程竣工时,要将资产移交村组。在移交表上,各级各部门(移交方)在工程竣工交付村组使用的移交表上签字,要有财政部门的(监交)签字,再有(接收方)村组的签字,资产交付使用移交表,由资产移交方统一设计,一式四份,资产的移交方、监交方、接收方各执一份,一份抄送农村财务管理局,以便农村财务管理局对村财乡管进行监督,捐赠资产也应如此。农村财务管理局将逐步按公平财政的有关指标依据,使村组占用的集体(公共)资产公平化,这就是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

(二)村级集体(公共)资产与财务管理相结合

村组无论是接受的捐赠、还是新实施的项目,严格移交手续,是村级集体(公共)资产管理的源头。村级财务要按照资产移交表上面的移交资产的名称、金额等建立资产台账,村级台账接受乡政财政所的财务管理,这样新竣工资产的数量、新旧程度、以及报废年限等等一目了然,便于以后管理,这样也能杜绝村组干部随意处置资产的不良行为。对于2014年12月30日以前的村级集体(公共)资产要进行一次彻底的资产清查,彻底摸清村级(公共)集体资产的家底,这也就是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这样一来村级集体(公共)资产的家底就彻底地摸清了,就避免了村级国有(公共)资产前清后乱的局面。

(三)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

建立村级资产台账,必须体现实物数量与金额价值,严格将实物与价值结合起来。

撰稿人:汉阴县财政局谢桂兰

201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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