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按照中省有关规定,对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考试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现公布《全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省性考试费目录清单》。监督单位:安康市财政征收管理局收入稽查科,监督电话3208252 , 联系人:刘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