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安康市财政局 > 专题专栏 > 非税税收管理 > 正文内容

《全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等

发布时间:2016-03-28 13:52 作者:

为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按照中省有关规定,对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考试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现公布《全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省性考试费目录清单》。监督单位:安康市财政征收管理局收入稽查科,监督电话3208252 , 联系人:刘谦。

 

打印此页关闭页面
版权所有:安康市财政局  地址:安康市大桥南路17号  网站标识码:6109000021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0013850号  陕公安备 61090202000073号
电话:0915321395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