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财政局、高新区财政局
为及时了解全市非税收入规模、结构,全面反映非税收入收缴情况,客观分析影响非税收入实现的因素,按照财政部《关于报送非税收入收缴执行情况分析的通知》精神,从2015年第2季度起,请各县区财政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内容,报送非税收入收缴执行情况报表和分析。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非税收入收缴执行情况报表
(一)各县区收缴的所有非税收入,包括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和尚在预算外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纳入填报范围。
(二)非税收入收缴执行情况报表共3张表,即《非税收入收缴情况表(按款级科目)》(附件1),《非税收入收缴情况表(按预算管理方式)》(附件2),《非税收入收缴情况表(按项级、目级科目)》(附件3)。
(三)非税收入收缴执行情况报表按季报送,各县区财政局应于每季度终了后5日内报送至市财政征收管理局综合科。
二、报送非税收入收缴执行情况分析文字材料
非税收入收缴执行分析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进展情况。
(二)本期非税收入总体情况、主要特点,以及收入增减变化的原因,包括经济发展、政策调整、加强征管对收入增减的影响等;对非税收入重点部门、重点项目、热点项目、收入增减变化较大的项目等进行分析,研究影响收入实现的因素和收入增减变化的原因。
(三)以当年财政经济和非税收入形势为基础,结合历年非税收入规律和政策变动情况,运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预测非税收入走势和实现情况。
(四)分析非税收入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反映非税收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提高非税收入收缴效率的措施和建议。
季度非税收入收缴执行情况分析材料,请随同非税收入收缴执行情况报表报送。
三、要求
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税收入收缴执行情况分析是准确判断非税收入形势,及时发现非税收入中存在的问题,推进非税收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抓紧抓好。各县区财政局要建立非税收入收缴执行分析制度,加强工作协调,明确编报非税收入收缴执行情况的牵头部门和联系人,并于6月30日之前将名单上报,每季度报表和分析材料的具体报送情况我局将以适当方式通报。联系人:丁欣欣,联系电话:0915-3213965,传真:3228599。
另外,原安财办﹝2014﹞60号要求的非税收入报表不再报送。
附件:1.《非税收入收缴情况表(按款级科目)》
2.《非税收入收缴情况表(按预算管理方式)》
3.《非税收入收缴情况表(按项级、目级科目)》
安康市财政征收管理局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