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6年12月25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获表决通过。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财税领域落实的重大举措,环境保护税的开征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绿色税收”体系。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关于全面做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财税[2017]62号)文件精神。11月9日,由市财政局牵头,召开了财政、地税、环保联席会议。此次会议,吹响了我市全面做好环境保护税征管准备攻坚战的号角。
环境保护税与其他税种存在较大差异,具有独特的征管特点和技术要求。为此,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税开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政府领导下的环境保护税协作工作机制。会议提出要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及时交接档案资料,加强宣传培训,确保环境保护税法平稳顺利实施。(税政科陈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