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工作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按照省人社厅和和财政厅印发的《陕西省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精神,积极稳妥落实了我市员额内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和绩效考核奖励经费,确保了我市法检两院工资制度改革工作的平稳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