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财科教〔2017〕21号)精神,不让一个大学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结合我市开展的“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在2017年秋季新生入学前,我市积极开展贫困家庭大学新生资助工作,通过生源地助学贷款、安康市政府贫困大学生资助专项、中国人寿保险资助项目、泛海助学项目、普通高校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等多种助学方式,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学费、住宿费,入学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通过实施教育扶贫工程,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共落实各类大学新生助学资金1000余万元,资助大学新生近3000名。(教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