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召开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试编工作培训会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这项制度从根本上突破了传统财政决算报告制度仅报告当年财政收入、支出及盈余或赤字的框架,能够完整反映各级政府所拥有的各类资产和承担的各类负债,从而全面反映各级政府真实的财务状况。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的通知》(陕财办库[2014]13号)要求,我市于2014年开展此项工作。为切实做好我市2013年度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7月2日,市财政局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布置,邀请省财政厅国库处梁海龙主讲。
培训会上省财政厅国库处同志就政府综合财政报告的含义、主要内容、主体范围及编报流程与职责分工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并就政府综合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政府财政经济状况的撰写方法和政府财政财务管理情况的撰写方法进行了讲解。
市财政局相关局属部门、科室及各县区财政局近50人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为我市2014年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国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