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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出台《财政资金对账制度》“五个明确”保资金安全

发布时间:2013-08-19 00:00 作者:


安康市财政局出台《财政资金对账制度》

“五个明确”保障资金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财政资金对账管理工作,市财政局近日出台《安康市财政局财政资金对账制度》,该《制度》明确了财政资金对账的对象、对账的原则、对账的内容、对账的流程和对账的形式,推进了对账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确保财政资金运行更加安全、有序、高效。

一是明确对账对象。《制度》规定由财政局、开户银行、市级预算单位、局内科室和下级财政部门实施按月、季度和半年进行对账。二是明确对账原则。《制度》要求所有对账工作严格遵循规范有序、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和责任明晰四项原则开展。三是明确对账内容。《制度》规定对账内容主要包括财政资金的收入(含利息收入)、支出及余额等情况。四是明确对账流程。人民银行与商业代理银行每月向国库科提供月对账单;国库科每季度向局内科室提供财政专项资金收支表;国库科每半年向市级预算单位提供对账单并与下级财政部门核对资金数;对账单位/部门核对无误后将对账单/表盖章返还。五是明确对账形式。对账形式主要采取国库科与各预算单位在预算执行系统网上对账、与人行提供月报对账、与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和明细表对账、与局相关科室资金台账对账,确保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国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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