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市政府和市财政局的强力推进下,安康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于2014年5月正式组建成立。成立以来,中心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节约政府投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这一核心,进一步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和绩效评价工作职能,拓宽业务领域,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了财政投资评审和绩效评价工作的全面开展。截至目前,我中心共完成审查工程投资项目14个,送审资金10779万元,审增22万元,审减298万元;在审项目四个。对7项市本级财政安排的支出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14年工作开展情况及2015年工作计划总结如下:
一、2014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投资评审工作
1、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全力推进我市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一是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安康市市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安政办发[2014]109号),从制度上明确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实行财政评审,确立了财政投资评审在政府投资评审项目资金审核监督上的权威地位。
二是下发了《关于开展对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工作的通知》,对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政府性投资项目“先评审、后预算,先评审、后招标,先评审、后拨款,先评审、后批复”,实现对财政投资项目全过程、动态化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三是优选社会中介机构参与财政评审工作,确保财政投资评审结论的准确性、权威性。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发布《公开遴选社会评审机构的公告》,组织相关部门对参与优选的企业进行了资格审查、业绩及信誉评估、现场考察、综合评分等工作,最终评选出10家优秀评审机构,参与我市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四是制定了《安康市参与财政投资评审业务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市级财政投资评审委托业务付费标准》,提出了对中介机构的管理要求,明确财政投资评审委托业务付费标准,使评审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逐步形成用制度约束评审行为,用制度保障评审质量,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
2、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评审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中心成立以来,严格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工作,凡纳入政府性资金投资的项目都必须接受财政投资评审,并把审查结论作为财政安排资金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强化项目资金的支出监督,争取最大限度地节约财政性资金。截至目前,中心已完成了安康城区静宁市场市政道路及综合服务用房工程、东关回民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安远路建设工程、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市体育管理中心综合训练馆工程、市精神病专科医院综合楼工程、市政务服务中心等14个项目的工程预决算审查工作,其中预算项目10个,竣工财务决算项目4个,送审金额10779万元,审定金额10503万元,审增投资22万元,审减投资298万元。截至目前尚有四个项目工程的预算评审工作正在进行中。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有效实施,不仅切实节约了财政资金,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更重要的是为财政部门逐步建立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财政支出管理体系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障和基础服务,为加强财政资金监管、防止腐败工程和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3、试点开展预算事前评审工作。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财政支出预算事前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省级预算安排的项目要有计划、分步骤的推进预算事前评审。今年我们会同市国土局对我市上报省厅的8个高标准农田项目进行了预算评审试点,评审申报项目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提出预算安排建议意见,确保项目顺利申报。
(二)绩效评价工作
1、开展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为了推进和规范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有效提高预算单位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益性,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今年选取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经费、农村公路养护配套资金、市博物馆建设、市体育场改造项目等七个已完成的市本级财政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试点工作,重点评价财政支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通过评价分析影响支出效果的主要因素,发现财政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财政部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安排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逐步建立财政支出绩效激励与约束机制。
2、逐步完善绩效评价工作机制。
在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的同时,结合我市实际,逐步完善绩效评价工作机制。起草了《安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拟报市政府审定。通过建章立制明确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项目用款单位主体责任,规范了工作内容、方法及程序,强调了结果运用,为全面推进绩效评价工作奠定了基础。
3、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按照上级的工作安排,组织了我市2013年度陕南移民搬迁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配合省厅和相关科室完成了中小河流域治理、病险水库绩效评价工作。
(三)其他工作
按照局里的安排,评审中心还承担并完成以下工作。
1、市本级在建重大项目统计分析。
定期对纳入重点监控的市城东大桥、市委党校新校园、市职业技术学院、市公安局等九个市本级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掌握资金需求情况,谋划筹资渠道,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探索建立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机制。
按照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任务要求,草拟了《安康市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专项资金的申报、分配、下达、拨付、使用管理以及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管理工作机制,待按规定程序审定后下发执行。
3、配合经建科做好中心城市建设资金财务管理工作。
二、2015年工作重点
(一)充分发挥财政投资评审作用,为政府性投资项目把好关。
1、继续做好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工作,为把好财政资金使用关做好服务。充分发挥投资评审的专业技术优势和技术支撑作用,为局相关业务科室在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等方面提供决策依据,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2、认真做好政府投资工程招标上限控制价评审工作,对工程量清单、上限控制价和招标文件中涉及造价方面的条款进行审核,发挥投资评审事前合理控制项目支出的作用,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3、积极参与财政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施工图等论证工作,从源头上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把好关。
4、协助做好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工作,实现评审工作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
(二)积极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服务财政管理和改革。
1、加强基础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并出台《安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制度建设,促进绩效评价工作深入开展。
2、逐步扩大绩效评价工作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果。在今年绩效评价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评价项目的范围和数量,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项目选取的针对性,重点选取关乎民生、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具有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开展重点评价工作。
3、推进绩效评价信息公开,提升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水平。推进财政支出项目事后绩效评价报告公开工作,促进项目单位树立责任意识和绩效意识,加强项目管理,注重项目绩效目标的最终实现,进而提升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水平。
(三)强化管理,提高效能。
1、健全内部各项制度。逐步完善中心审核职责、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绩效考评等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标准和程序,促使中心各项工作规范有序。
2、加强工作质量监管。强化工作质量考核,增强中介机构及其参与项目评审人员的责任。充分利用质量考核结果,把对中介机构评审质量与安排评审业务挂钩,促使中介机构加强对其参与项目评审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3、加强信息宣传工作。注重对投资评审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和总结,形成信息报道和专题报告向有关部门报送,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提升财政投资评审和绩效评价工作的影响力。
(四)加强对下指导,提升全市财政投资评审和绩效评价工作整体水平
组织开展对县(区)财政投资评审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调研。对县(区)机构设置、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成效和亮点、存在问题和建议等方面进行调研,推进全市财政投资评审和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
(五)统筹城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城建资金使用效益。 按局党组的安排,从2015年起,负责统筹协调局内各类城建资金的拨付管理,加强城建资金的监管,提高城建资金使用效益。制定城建资金拨付工作流程,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和工作流程办理拨款手续。适时出台城建资金管理办法,让有限的资金用到最急需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