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财经纪律,切实履行财政部门财会监督检查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的作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等有关规定,按照省财政厅统一安排部署,我市于8月初开始,历时3个月,累计安排60余人共对全市61个行政及企事业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共检查涉及资金981863万元。通过本次专项检查,提升了各单位资产管理、财务管理、风险防控水平,增强了会计从业人员工作责任心和、法纪法规意识和实际操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