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疾病应急)直达补助资金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8121/2021-0117 | 公开目录: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财社〔2021〕95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6月02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11-01 10:48 |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疾病应急)直达补助资金的通知
安康市财政局社保科: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疾病应急)直达补助资金的通知》(陕财办社〔2021〕51号),经研究,请将中央财政疾病应急救助补助(直达)资金12万元,按要求拨入相应市级财政专户,并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且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收入科目列“1100249-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下达资金列2021年政府预算支出功能科目“2101302-疾病应急救助”,经济分类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
安康市财政局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