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计划生育转移支付(直达)资金预算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8121/2021-0108 | 公开目录: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财社〔2021〕33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3月02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11-01 10:27 |
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计划生育转移支付(直达)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高新区财政局、恒口示范区财政局: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计划生育转移支付(直达)资金预算的通知》(陕财办社〔2020〕252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县(区) 2021年中央计划生育家庭奖励、特别扶助等预算指标,专项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补助。
一、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该预算收入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 医疗卫生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拨付资金列入2021年政府支出功能“2100717 计划生育服务”科目、经济分类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
二、请各县(区)按照相关要求,尽快将直达资金分解并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合理规范使用。
三、请结合实际,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同时对照整体绩效目标表(附件2),合理确定辖区绩效目标,做好对下分解,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加强绩效监控,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