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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公共卫生发展一般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1 09:44 作者:
文件名称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公共卫生发展一般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8121/2021-0087 公开目录: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公开责任部门 市财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财社〔2021〕24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2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11-01 09:44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公共卫生发展一般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高新区财政局、恒口示范区财政局: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公共卫生发展一般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陕财办社〔2020〕259号),现下达你县(区)2021年省级卫生健康一般转移支付预算资金,主要用于附件所列专项补助。

公共卫生发展一般转移支付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 医疗卫生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拨付资金列入2021年政府支出功能“23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科目、经济分类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

请专款专用,及时下拨。请结合实际,对照整体绩效目标表,合理确定辖区绩效目标,做好对下分解,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加强绩效监控,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安康市财政局

2021年2月20日


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公共卫生发展一般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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