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200 | 办理部门 |
企业科 |
处理状态 | 已办 |
标题 | 关于设立安康产业发展基金的建议 | ||||
正文 |
政府出资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已成为各级政府广泛使用的投融资工具,也是目前最有效的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方法之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陕西省陆续出台了《陕西省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陕西省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安康市产业基金管理办法》等政策通知,根据我市产业经济发展现状及“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注重财政资金对社会资本及经济的引导,通过产业与资本结合,促进优势产业、资本、项目、技术、人才向安康聚集,培育新型产业,支持优质企业做大做强,实现绿色工业转型升级等计划安排,我市要高质量发展,设立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势在必行。就我市目前的实际运作情况,存在着规模小、覆盖面窄、投融机制不科学、各方参与度低、市场化程度低等等客观因素,将不能充分发挥资本带动作用,为此建议: 安康市应追赶超越,率先创新,成立一支各区县政府参与、市场化运作、市场资本介入、专业化管理的政企产业发展基金。首期基金规模2亿元,由市政府及各区县共同出资引导资金1亿元,全国安康商会及在安企业共同出资1亿元,聘用专业基金投资管理团队管理。采取认缴制,分期出资。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范管理、滚动发展”的原则运行,实行决策与管理相统一的机制。按照市场化方式独立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政府管理机构不干预基金的具体管理和运作。资金主要投资安康本土企业项目,部分资金可投资安康本土外优质企业项目以“开源、引凤”。 设立政企产业发展基金可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推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旨在统筹政府和市场两类资源,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通过股权基金的方式带动政府、社会和企业金融资本投向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以及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和成长性的企业或项目,培育上市企业,搭建一个在外创业人士反哺家乡的平台,从而推动县域及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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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徐浩、黄明文、李涛、陈红星代表: 你们好,你们在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设立安康产业发展基金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19年10月27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安康市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安政办发〔2019〕48号),决定实行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基金受托管理机构三层管理架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管委会日常工作,设在市财政局。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产业基金受托管理机构,负责产业基金的投资运作。 我局面对财力困难,一是多方筹集资金,先后预算安排9400万元投入产业发展基金,分别投向工业转型升级股权、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奖励等项目,截至目前已使用5050万元。二是印发了《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贫困地区(科技)产业发展基金设立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函〔2020〕88号),设立总规模5亿元“安康贫困地区科技产业发展基金”,该基金于2020年9月建成运营。首期到位资金2亿元,其中:安康市出资1亿元,国投创益产业基金公司出资6000万元,省科技创新引导基金出资4000万元。并且按照“市带县”模式,高新区筹集5500万元,旬阳县筹集1000万元,白河县筹集500万元,另外整合科创资金3000万元,集中财力,形成合力,撬动社会各方支持我市产业高质量发展。 近期,我局正在积极跟踪《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政策规定,拟引导社会资本出资,争取陕西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投入,更好的促进我市产业发展。 再次感谢你们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财政局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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