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一批省级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8121/2021-0046 | 公开目录: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财建〔2021〕33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3月10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10-29 09:38 |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一批省级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恒口示范区财政局:
为切实做好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根据省财政厅陕财办建〔2020〕337号和市交通运输局安交函〔2021〕86号,现下达2021年第一批省级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具体金额详见附件1),功能科目列“2140106公路养护”,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请尽快将资金拨付项目单位,并会同交通部门加强项目日常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安康市财政局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