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8121/2021-0043 | 公开目录: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财建〔2021〕10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1月12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10-29 09:34 |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陕西化龙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根据省财政厅陕财办资环〔2020〕80号和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安林字〔2021〕2号文件,现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23486.14万元,具体支出方向、金额、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详见附件1,收入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1100250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具体项目实施按照市林业局、市财政局下发的项目计划执行。
依照财政部预算司《关于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便〔2020〕276号),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参照直达资金管理。请你们按时拨付资金,确保资金及时到位,相关工作按期完成。严格执行有关资金管理规定,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请各县(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对照绩效目标做好对下分解、绩效监控、评价考核工作,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安康市财政局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