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中央直达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8121/2021-0041 | 公开目录: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财教〔2021〕42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7月05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10-29 09:22 |
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中央直达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教体局,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陕财办教〔2021〕72号),经研究,现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补助经费(详见附件1)。收入科目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功能分类相关科目和“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此次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中央资金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市县财政、教育部门将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请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陕西省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教〔2020〕206号)规定,专款专用,加强管理,及时拨付,切实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国家资助政策落实。按照《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陕教规范〔2019〕15号)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进一步提高资助的精准性,做到应助尽助。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保证学生基本信息的完整和准确。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