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奖补第二批)预算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8121/2021-0039 | 公开目录: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财教〔2021〕40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6月30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10-29 09:21 |
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奖补第二批)预算的通知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奖补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陕财办教〔2021〕55号)和《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和完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陕财办教〔2015〕257号),现下达2021年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奖补第二批资金预算(详见附件1)。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305高等职业教育”功能分类科目和“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此项资金参照直达资金管理,资金标识为“02中央参照直达资金”,贯穿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
奖补资金用于落实《陕西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按要求开展“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等。不得用于“三公”经费、支付罚款、捐赠、赞助、对外投资以及省内高校间优秀教师引进等。请专款专用,抓紧拨付,加强监督管理,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要落实投入主体责任,加快完善本市所属公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支持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统筹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做好高职扩招工作。要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30日
安财教(2021)40号关于下达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奖补第二批)预算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