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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9 09:06 作者:
文件名称 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8121/2021-0037 公开目录: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公开责任部门 市财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财教〔2021〕37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10-29 09:06

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教体局,市直相关学校: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陕财办教〔2021〕61号),经研究,现下达2021年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资金预算(详见附件1)。支出列“2050204高中教育”功能分类科目和“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此项经费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

请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对于存在返贫或致贫风险的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严格落实“脱贫不脱政策”要求,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要专款专用,抓紧拨付,严格执行《陕西省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教〔2020〕206号)等制度规定,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政策落实。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30日


安财教(2021)37号关于下达2021年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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