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8121/2021-0034 | 公开目录: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财教〔2021〕21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2月20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10-29 09:00 |
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市直相关学校,各县区财政局、教体局:
为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陕财办教〔2020〕245号),现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经费(详见附件1),用于保障义务教育相关政策落实。收入列报“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报“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功能分类相关科目和“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一、此项经费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市县财政、教育部门将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要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二、县区要切实实施好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改造和抗震加固工作,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扎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提高资助精准度,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完成学业。足额落实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政策,持续改善贫困地区学生营养状况。落实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县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完善补助机制,按艰苦边远程度分档补助,稳定和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加强乡村学校特岗教师配置,优先满足贫困地区村小、教学点教师补充需求,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在核定2021年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时,将根据实际到岗教师人数据实结算。
三、县区要瞄准突出问题和重点任务,精准施策,切实做好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最大限度向深度贫困县区和建档立卡等贫困人口倾斜。在安排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建设项目时,要同发展改革部门的基本建设项目进行核对,避免交叉重复。
四、县区要严格执行《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19〕121号)要求,专款专用,足额落实本级应承担的资金,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核和拨付,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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