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奖补)预算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8121/2021-0028 | 公开目录: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财教〔2021〕5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2月22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10-29 08:47 |
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奖补)预算的通知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为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奖补)预算的通知》(陕财办教〔2020〕243号)和《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和完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陕财办教〔2015〕257号),现下达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详见附件1),用于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奖补。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305高等职业教育”功能分类科目和“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此项资金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标识为“02中央参照直达资金”,贯穿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
奖补资金用于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的教学实验实训条件的改善、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基础能力提升等方面。不得用于“三公”经费、支付罚款、捐赠、赞助、对外投资以及省内高校间优秀教师引进等。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在核定2021年高职生均拨款奖补资金时,将根据生均财政拨款水平等因素据实调整。请专款专用,抓紧拨付,加强监督管理,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要落实投入主体责任,加快完善本市所属公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支持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