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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8 15:54 作者:
文件名称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8121/2021-0027 公开目录: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公开责任部门 市财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财企〔2021〕69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10-28 15:54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的通知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陕财办资〔2021〕165号)、《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陕工信发〔2021〕258号)和《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安工信发〔2021〕22号),现下达你县(区)资金    万元,列“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51301上下级政府转移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请你县(区)收到专项资金后,尽快将资金拨付有关担保机构,不得挤占、挪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并将资金拨付情况于2021年9月10日前报市工信局和财政局,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认真做好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





安康市财政局

2021年9月1日


安财企(2021)69号 关于下达2021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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