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税务部门的有关部署和要求,按照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通知,将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
目前,我市已正式启动划转相关工作,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安康中心支行四部门联合转发了《陕西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收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加强协调配合,认真组织落实,就划转工作进行了研究分析,梳理相关政策文件,探索完善征缴流程、职责分工等,为下一步划转工作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