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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规范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管理

发布时间:2021-09-15 08:33 作者:沈莉

近日,白河县财政局会同乡村振兴局、巩固衔接办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过渡期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管理工作。

《通知》明确规定,过渡期继续实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整合范围包括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优先用于产业项目;整合资金实行项目库管理,健全完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整合资金支持的项目要从项目库中选择,聚焦重点项目和建设任务,将项目有序入库;加强绩效管理,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对年度项目资金运行进行跟踪监控分析,对项目资金实际执行与绩效目标偏离较大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加强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夯实行业主管部门及资金使用部门资金监管职责,对项目立项、招投标、实施、竣工结算、报账、审计全流程进行规范,明确整合资金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垫资或回购、注资企业、设立基金、购买各类保险等。

    通过规范,进一步强化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监管有效,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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